想在中國銷售,LV或只能“換臉”

據悉,對LV商標真正致命的威脅來自于王軍手中握有的產品外觀專利權。從王軍向記者提供的產品外觀專利權認定材料中不難發現,王軍申請的產品外觀與LV在中國銷售的產品圖案組合并無差異,換言之,LV在中國“大意失荊州”——沒有為其產品外觀的圖案組合申請專利保護。王軍表示,LV的產品如果使用單個圖案元素放大作為產品外觀即為合理合法,一旦其產品上出現傳統的圖案元素組合,就侵犯中國“路易威登”的外觀專利權,他如數家珍般地指出LV目前的幾類主流產品外觀已經侵害到他的權益,LV的產品要想在中國市場上繼續銷售,那么“換臉”是唯一的出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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