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espa 精神
羅蘭巴特曾解析,穿著的服裝不外乎是個人內心的投影。佛說的更徹底,“世間一切有為法,唯心造耳”。而人們對交通工具選擇亦不外如是。性格使然,有些人生來就狂愛Harley-Davidson這般用生命燃燒的速度,而有些人則更青睞于Vespa、Lambretta之流的不疾不徐,自由自在。我當然是更傾向于后者。生命不是汽油,拿來供給哈雷機車白白燃燒,不說傻瓜,起碼也太過奢侈了吧?
這種價值觀其實與60年代興起的MOD(Modernist)文化分不開關系。60年代的英國,經濟騰飛,工作大把,小時候吃過苦頭的年輕人方知甜滋味。而因為有了獨立的經濟能力,他們把不少精力花在娛樂扮靚上,這較之他們的上一輩自由許多。除了標志性的Fred Perry Polo衫外,Ben Sherman的箭靶T恤、宅身西裝、Rayban墨鏡、Clarks沙漠靴或一雙Dr.Martens之外,一輛輕便的Vespa小綿羊機車也是趕時髦家伙們的指定裝備。通常的情況就是,這些年輕人周一至五勤快工作,一到周末就拿出衣柜中最漂亮的衣服去徹夜狂歡,而因為有了Vespa,他們也不用擔心趕不上最后一班公車之類的糗事。
在2004年被翻拍的電影《Alfie》里,Jude Law所飾演的花花公子Alfie則重新刻畫出了一個現代版MOD的形象――實質上,稱之Dandy或許更為恰當。但可惜,真正意義上的Dandy絕沒可能趕上Vespa的年代――男主人公Alfie信奉“衣著是一種國際通用的語言”。因此他衣著考究,穿一套Tom Ford時期的Gucci西裝,粉紅色襯衫及Prada皮鞋;噴香水時,甚至也不忘給“下臥鋪”的兄弟來上點兒,足見情趣。但這是個落魄的花花公子,以開豪華房車為生。在平時,他的交通工具是一部藍白相間的Vespa,載著他,和他各個女朋友,徜徉在曼哈頓的大街小巷。
此外,Vespa在好萊塢的大小電影中絕不乏身影,無論是《天才瑞普利》、《本杰明"巴頓》、《致命譯電》還是《羅馬羅馬》,它均示人以自由瀟灑的形象。港人歐陽應霽也曾專文講述Vespa,一番贊美后也不忘結尾處自嘲:“根本沒有任何駕駛執照的我,所謂愛車也光是經過汽車陳列師的櫥窗目瞪口呆地看。”實際上,這何嘗不是意大利生活模式成功傳播的最好證據?英國老牌時裝設計師Paul Smith甚至還三番兩次地為Vespa“換新裝”。而運動品牌Adidas也曾以Vespa為靈感,多次創作了新鞋款。
這一切雖都是附加價值,但實際上正是這種無形資產才最值錢。可以說,如果沒有《羅馬假日》在1953年的熱映,Vespa恐怕也遠不能推廣至全球市場,乃至于孕育出自己的品牌精神。實和虛,有形和無形,向來是相輔相成的――正如同Vespa和Harley-Davidson,少了任何一個,馬路上都會缺了一份精彩。